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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州律师网转载报道 陆庆(化名)曾跟朋友一起,将钱文才(化名)砍伤,之后逃逸。警察数次追拿,均无丝毫线索。将其挂名网上逃犯,协助追击。

  据了解,陆庆去宾馆,录入身份信息,警方获悉,严密周划,即刻前往,将陆某制服。对其DNA进行测评,最终断定其就为伤人嫌犯,而陆某见证据在眼前,再难狡辩,无奈服刑。民警雷厉风行,现已将陆某收压所内看管。

  记着采访漳州律师漳州律师介绍: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漳州律师了解到,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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