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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释放有没有赔偿?

来源:兰州刑事律师 网址:http://lsyt.viplaw.cn/ 时间:2021-09-28 10: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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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在立案侦查的过程中,当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就会宣告被告人无罪。无罪释放的程序是要满足一些条件的,那么无罪释放有补偿吗?很多人对这方面的知识了解不多, 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 无罪释放有没有赔偿? 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一、无罪释放有没有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在侦查阶段违法拘留或者超过拘留时间其后撤销案件;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可以获得国际赔偿。

  刑事案件中,被无罪释放,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需要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1、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2、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3、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4、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无罪释放有赔偿吗?

 

  二、无罪释放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

  1、拘留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通知立即释放的;

  2、逮捕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逮捕,通知释放的;

  3、人民检察院作出免予起诉、不起诉决定,办案机关通知释放的;

  4、经人民法院审判后宣告无罪或者免于刑事处罚,通知释放的;

  5、看守所监管的已决犯服刑期满的。

  三、符合无罪释放的条件是什么?

  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4、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无罪释放有没有赔偿?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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